为了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提出的“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,切实加强体育工作”的精神,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,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,特制订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试行方案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。
《标准》适用于全日制小学、初级中学、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。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,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:小学一、二年级为一组,小学三、四年级为一组,小学五、六年级为一组,初中及以上年级每年级为一组,大学为一组。
《标准》从身体形态、身体机能、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,按百分制记分。测试项目有:
1.小学一、二年级测试项目为身高、体重和坐位体前屈等三项。
2.小学三、四年级测试身高、体重、50米跑和立定跳远等四项。
3.小学五、六年级测试项目为六项,其中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为必测项目。选测项目为三项:从台阶试验、50米×8往返跑中选测一项;从50米跑、立定跳远中选测一项;男生从坐位体前屈、握力中选测一项,女生从坐位体前屈、握力和仰卧起坐中选测一项。
4.初中及以上各年级(含大学)测试项目为六项,其中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为必测项目,选测项目为三项:从50米跑、立定跳远中选测一项;男生从台阶试验、1000米跑中选测一项,女生从台阶试验、800米跑中选测一项;男生从坐位体前屈、握力中选测一项,女生从坐位体前屈、仰卧起坐和握力中选测一项。
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《标准》的最后得分,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:86分以上为优秀,76~85分为良好,60~75分为及格、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。学生达到《标准》良好等级及以上者,方可评为三好学生、获奖学金(高等学校);达到优秀成绩者,方可获奖学分(高等学校或实验新高中课程标准的学校)。对《标准》测试成绩不及格者,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,补考仍不及格,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。学生毕业时,《标准》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,准予毕业;《标准》成绩不及格者,高等学校按肄业处理。
引自“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网”
原文见:http://www.sport.org.cn/quanmin/zhengce/2003-11-04/3921.html